|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07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刊登在2007年 8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会议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股份261,992,940股,占公司总股份42,739.2万股的61.30%。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4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
同意票 261,992,940 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及关键设备进口项目的议案 》。
同意票 261,992,940 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会议 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北京) 事务所 曾宪政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召开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 8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