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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7 年 8 月 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曹江林 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蔡国斌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曹江林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14 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07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建设年产 4 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及关键设备进口项目 的议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07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 3,500 万美元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现有股东同比例增资 17,000 万元,其中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占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 57% ,需增资 9,690 万元 。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7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07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07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14 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建设年产 4 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及关键设备进口项目 的议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 8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