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8-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15日以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此项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三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星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向九江市商业银行十里支行申请开具的5,000万元承兑汇票、向中国银行九江市分行申请的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八里湖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到期后转为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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